关于党员校领导、校长助理、总会计师联系党外代表人士分工的通知
作者:     更新日期: 2011-08-31     访问次数: 995

关于党员校领导、校长助理、总会计师联系

党外代表人士分工的通知

校党字201118

各院级党委(党总支),党群各部门,各学院、处(室、部、

馆),各直附属单位:

鉴于省委对我校领导班子进行了调整充实,校党委研

究决定,对党员校领导、校长助理、总会计师联系党外代

表人士进行分工,具体如下:

傅修延同志:联系梅国平、廖维林;

何小平同志:联系王东林、方志远;

聂剑同志:联系雷敏生、周洪;

徐耀耀同志:联系赵波、万国华;

赵明同志:联系李建德、项国雄;

张艳国同志:联系胡忠、陈文华;

黄加文同志:联系徐晓泉、黄明和;

周晓朗同志:联系范坚、何齐宗;

涂宗财同志:联系刘建平(体育学院)、王健;

熊大冶同志:联系解丽、邓伟民;

汤赛南同志:联系张国新、钟志贤;

童颖华同志:联系彭以元。

一一年二月二十一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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