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月18日,江西师范大学党委印发了《江西师范大学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》(校党发〔2013〕4号)(以下简称《实施意见》)。《实施意见》对加强我校新形势下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做出全面部署,提出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党外代表人士队伍,为统一战线服务推动科学发展、促进社会和谐创造良好条件。
《实施意见》指出,政治坚定、业绩突出、群众认同,是党外代表人士的基本标准,也是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根本要求。要适应新形势下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、巩固和壮大爱国统一战线的要求,着眼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和人才发展规划,努力建设一支数量充足、结构合理、素质优良、作用突出的党外代表人士队伍。
《实施意见》强调,要拓宽渠道,抓好党外代表人士的发现储备。要有组织、有计划地广泛物色党外代表人士,坚持把综合评价作为党外代表人士推荐使用的必经环节。要加强培养,强化理论培训,加大实践锻炼力度,注重思想政治教育,提高党外代表人士整体素质。
《实施意见》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关于党外代表人士安排的政策要求,加大对党外代表人士的选拔任用力度,不断健全选拔任用工作机制,切实搞好党与党外代表人士的合作共事。要突出管理重点、丰富管理形式、明确管理责任,促进党外代表人士健康成长。
《实施意见》最后强调指出,各级党委(党总支)要高度重视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,要把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,纳入人才和干部队伍建设总体规划,纳入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考核内容。要健全工作机制,加强统筹协调,完善党委统一领导、统战部门牵头负责、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。